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起草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拟定公路水路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2、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工作,提出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以及其他涉及财政、土地、价格、融资等方面的建设,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3、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管理维护工作。管理超限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指导公路养护、路政、运营服务等工作。指导经营性公路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公路统筹调度、路网检测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工作。
4、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定额、招投标、从业资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
5、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公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指导船舶登记、检验和船员管理,对渔船进行检验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监督管理。
6、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路水路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其他行政权力等行政事项。承担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重大案件调查,承办制定管辖案件。
8、监督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9、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10、承担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11、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预算包括: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本级预算。
(一)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财务科、规划科、建设管理科、公路科、运输服务科(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行政编制31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6名[14正(含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科长各1名)12副(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
实有在职人员31人,其中正处级3人、副处级12人、正科10人、副科6人。
全局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3人(盟市副厅级1人、县团副处级2人),退休45人(盟市副厅级1人,县团正处级11人,县团副处级10人,正科级20人,副科级1人,高级技师1人,高级工1人)。
(二)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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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3,601.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899.05万元,增加48.63%,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由于原机场与铁路建设项目办公室整建制划入我部门,所以新增轨道交通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项目资金80,000万元及轨道交通PPP项目履约监管项目资金223万元,二是呼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费用本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三是增加G6高速公路与科尔沁快速路互通工程前期费230万元,四是增加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及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经费160万元,减少项目主要有,一是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本年预算减少806.07万元,二是减少呼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新能源车租赁费45,784.86万元;三是减少S103线耳林岱至巧什营公路建设资金1,000万元、四是减少回购省道104线罗家营至哈乐段经营性公路经营权667万元,五是减少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升级改造工程294.73万元,六是减少交通强国建设相关咨询服务费180万元等。
支出预算103,601.09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3,899.05万元,增加48.63%,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由于原机场与铁路建设项目办公室整建制划入我部门,所以新增轨道交通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项目资金80,000万元及轨道交通PPP项目履约监管项目资金223万元,二是呼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费用本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三是增加G6高速公路与科尔沁快速路互通工程前期费230万元,四是增加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及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经费160万元,减少项目主要有,一是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本年预算减少806.07万元,二是减少呼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纯电动新能源车租赁费45,784.86万元;三是减少S103线耳林岱至巧什营公路建设资金1,000万元、四是减少回购省道104线罗家营至哈乐段经营性公路经营权667万元,五是减少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升级改造工程294.73万元,六是减少交通强国建设相关咨询服务费180万元等。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3,60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601.09万元,占比78.7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000万元,占比21.24%;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 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03,60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89万元,占比0.72%;项目支出102,858.2万元,占比99.2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呼市交通运输局机构运转、专项业务活动、全市交通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呼市轨道交通及公共交通运营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3,601.0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60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91万元,比上年增加29.1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141.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6.13万元,比上年减少2.9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8.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支出81,331.67万元,比上年增加75,282.2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81.37万元,比上年减少9.6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73.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9万元,用于单位职工体检费。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用于呼市交通战备经费。
(3)公路养护147.77万元,比上年减少806.07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
(4)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45万元,比上年减少111.33万元。其中用于G6高速公路与科尔沁快速路互通工程前期费230万元,用于绿色出行城市创建及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动态评估经费160万元,用于呼和浩特市交通安全经费35万元,用于技术咨询服务费15万元,用于法律顾问费5万元。
(5)其他交通运输支出80,255.53万元,比上年增加76,209.31万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监管工作经费11.59万元,轨道交通PPP项目监管223万元,轨道交通PPP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80,000万元、呼和浩特市网络货运数字产业园专项奖励金20.9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6.38万元,比上年减少3.79万元,主要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32.52万元,新职工购房补贴3.8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1,405.64万元,下降65.3%。主要用于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运营费用22,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0.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28万元,比上年减少4.53万元,减少8.7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
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75万元、办公费11.18万元、印刷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5.42万元、福利费6.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0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0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4个,公开绩效目标1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2,858.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虹 联系电话:221295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