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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文章来源:呼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2-03-28 09: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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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承担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轨道交通、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自治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和相关法规,研究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依据《行政处罚法》,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在法定权限内,根据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以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行使市辖区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轨道交通、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3、对市辖区内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4、对各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承担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并按程序调用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

5、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和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工作。

6、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

7、承担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为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一)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相当于正科级规

格内设机构20个:

1、党群办公室。承担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

2、行政办公室。承担本单位机关日常运转;承担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政务公开、机要、政务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协调安排综合性事务;承担执法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后勤保障工作。

3、人事科。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培训教育、工资福利、年度考核、出国()管理等工作;承担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工作,完善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4、财务科。依据财经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承担非税征收工作,政府采购工作。

5、法制科。制定本单位执法工作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协助起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承担执法队伍法制建设、执法证件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交通运输行业执法工作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执行;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6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议;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或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安全生产相关事故调查处理。

7、科技信息科。承担信息化整体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承担执法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安全信息与执法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工作;承担执法案件卷宗文书电子存储的管理;承担交通执法科技装备的维护管理工作。

8、执法督察科。承担对执法大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

9、执法一至十大队。承担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执法十一大队。承担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和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工作;承担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及交通建设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机动大队。承担重大、复杂及跨旗县区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交通运输专项执法任务。

单位编制人数409,其中事业编制31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90人;退休人员223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

(二)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厅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厅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085.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2.73万元,增长1.47%,增加主要是由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增加。

支出预算7085.8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2.73万元,增长1.47%,增加主要是由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贴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08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085.86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08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8.29万元,占比85.5%;项目支出1027.57万元,占比14.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 0%。

主要用于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085.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8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33.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 207.45 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

3.交通运输支出5315.85万元,比上年增加57.56万元。其中公路运输管理5315.85万元,比上年增加57.56万元,主要用于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员及公用经费4288.28万元,项目支出1027.5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19.44,比上年减少56.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339.27万元,新职工购房补贴80.1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2.11万元,上年预算减少3.8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5万元,减少2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减少2.2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万元,减少2.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71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3.5万元,减少2.27%,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万元,减少2.27%%。减少主要是由于:2022年综合执法机构改革。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05.91万元,比上年减少41.01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综合执法机构改革需要人员划转。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主要采购执法服装;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00.17万元,主要是采购运输管理网络光纤租赁及维修服务30万元及票据印刷服务30万元以及车辆加油维修和保养服务140.1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31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6台、其他用车2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公开绩效目标1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27.5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小雨    联系电话:04712212076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2预算公开表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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