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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和2024年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3-12-22 16:15          浏览次数: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并助力呼和浩特市创建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印发《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带头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闭环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制度,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并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同时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呼和浩特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局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反垄断法》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按要求向市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报告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将法治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八五”普法宣传工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选派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周”以及行业法律法规等普法宣传活动8次,组织线上法律学习5次,参加培训300余人次;对近期更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上传我局门户网站供干部职工学习,广泛利用出租车LED屏、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宣传行业法规和执法动态,同时我局与自治区及市两级交通调频电台搭建成长期合作单位,通过宣传教育,展现交通行业风采,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和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新制定印发《成立局学法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2023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呼交发〔2023〕35号),将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8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按照职责确定了责任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加大每年普法学习、培训、宣传等方面经费投入,邀请全国、自治区及市级知名行业专家对全体职工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法律咨询工作服务。继续聘请知名律所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对全局重要决策、合同协议文本修改、重点执法疑难问题等工作提供法律论证、咨询及代理。

    (六)继续发挥好我局公职律师日常行业服务和案卷评查的作用。我局将本系统内部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职工汇总并聘请为单位公职律师,在日常法律咨询、执法工作以及各类联席会议等工作事项中发挥其“专家”的作用;同时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要求,每年积极参加自治区各盟市间行政处罚案卷互评互查工作,我局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互评互查工作以及行政处罚案卷的评审结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七)坚持合法性审查工作。继续做好全局各类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特别是对内容以及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认真研判,必要时可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及行业专家组织召开专题合法性审查工作联席会议,集思广益,确保我局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准确性,同时也要继续做好合法性审查的备案工作,确保出具的每份合法性审查报告都有专属编号并留存批复及相关文件,截至目前,对报市政府请示报告文件做出合法性审查说明57次。

    (八)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有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按照“法治交通”建设要求。今年,我局已完成编纂制定《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定汇编》工作,并将该汇编工具发放到系统职工干部手中学习使用,为本系统人员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资料;同时我局也会积极与市司法局、市人大立法委员会等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订进程。

    (九)依法履行执法职能,严格行政执法行为。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内交发〔2020〕856号)精神及《关于做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呼司发〔2023〕3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

    2、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聚焦提升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效,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普遍开展了技能竞赛、案卷评查以及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工作,真正达到了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效果,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和办案能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廉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3、我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联合交警、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执法,今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累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5679人次,出动执法车船7007车船次,检查车船128828台艘次,检查业户974家,行政处罚立案1586件,已结案1362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323件,申请行政强制执行263件,收缴罚款463.64万元,展现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新作为、新形象。

    4、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我局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起,在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针对逐利执法问题、执法不规范问题、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执法粗暴问题、执法寻租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张贴通告140余份,悬挂标语条幅80余条,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发稿80余篇,印制发放宣传单6000余张、征求意见表和调查问卷1300余份,召开座谈会20余次。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共纳入《查纠整改问题情况表》问题线索74件,其中,逐利执法0件、执法不规范19件、执法方式简单僵化1件、执法粗暴0件、执法寻租1件,其他53件,已办结68件。

    5、今年以来积极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任务,充分认识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工作统筹,以行业整治为主线,通过局门户网站设立的“曝光台”专栏,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引导和教育从业人员遵章守法、诚信经营。截至目前,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共计1653例,其中“黑出租车”367辆、假冒出租车4辆、无证网约车429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36例、无证危货车4台、无从业资格证107例、查处“百吨王”72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出行安全。

    6、为有序推动我市网络货运产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我局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加快推动网络货运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呼政办发〔2023〕41号于2023年8月16日起实施。重新修订颁布了《呼和浩特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呼政办发〔2023〕45号并于2023年12月2颁布实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事务量大、涉及面广,从业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需要多提供专业培训或交流的机会;二是缺乏专业知识的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设备陈旧,技术落后,严重影响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工作,出现执法记录不及时、不完备等情况,我局亟需完备执法设备。

    三、2024年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推进法治交通运输建设工作摆在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而努力。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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