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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 “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模范自治区如何部署?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时间:2024-04-28 09:33          浏览次数: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民委、司法厅联合印发《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署自治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

《工作方案》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大力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开展对“三个离不开”、“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五观”和“七个做模范”等理念和要求的宣传阐释,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城关镇第一小学举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升旗仪式。图源:呼和浩特市民委

《工作方案》明确,2024年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民族法治宣传周”时间为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主题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重点宣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

《工作方案》强调,全区以专项领域重点工作+主场重点工作相结合方式,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宣传月(周)工作。专项领域工作重点内容是各地区各部门单位结合职能职责,采取分众化、差异化的方式,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进各领域。主场重点工作为举办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短视频、海报推送、网络竞答等5项活动。

舞剧《昭君》作为2023年“民族政策宣传月”的重要内容,受到广大观众欢迎。图源:呼和浩特市民委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把宣传月(周)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做到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有总结,务求有形有感有效。全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民委委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类旅游景区、文博场所要充分发挥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用,润物细无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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