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假日期间,执法十一大队结合辖区水域实际,周密部署,认真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并配合各旗县执法大队积极做好节假日期间水上交通运输现场监管工作,确保了我市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5月1日-5月5日假期,执法十一大队分别到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旅游景区、托克托县神泉旅游景区、清水河县老牛湾景区及和林格尔县前窑子水库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对船舶、船员证照有效性进行了详细核查以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同时,还加强了对营运船舶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游客出行安全。
检查过程中,要求各旗县执法大队每日在辖区码头派驻执法人员,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及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跟踪掌握“五一”期间天气、水文变化情况,做好航行安全预警信息通报,督促各水运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水上交通的安全意识和险情事故防范能力。
“五一”节假日期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各重点码头(值班点)、重点水域恪尽职守,扎实有效开展了水上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与安全巡查工作,全市水上交通运输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游客出行高效便捷,安全管理有序平稳。节假日期间,共计派出执法人员58人(次),船舶出航1266艘(次),运送旅客327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