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9日,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开通初期运营。经过3年多的初期运营和开展正式运营前准备工作,1号线一期工程已具备正式运营条件。根据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交运规〔2019〕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22年9月14日至16日对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进行了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评估机构出具了评估报告。2022年9月28日,评估机构再次组织相关专家对正式运营前应解决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复核报告。根据安全评估报告和复核报告,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通过了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且正式运营前应解决的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2023年1月13日,根据《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申请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转入正式运营,2023年2月13日,市政府予以批复。
自2023年2月13日,我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转入正式运营,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