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2020年10月1日开通初期运营以来,土建工程、设施设备及各系统运行良好,已具备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的前提条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3〕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日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进行了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评估机构出具了《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过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具备正式运营条件。2025年1月16日,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我局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我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转入正式运营,2025年1月22日,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正式运营。
自2025年1月22日,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转入正式运营,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