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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须知

1、写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不得诽谤、诬告他人。
2、反映情况时应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您的个人信息会受到保护。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用语文明,具体详细,特别是要写明信件有关时间、地点、事实,力求简明扼要。
3、信件内容要一事一件,信件提交成功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处理,请不要再重复提交。
4、可通过姓名及查询码查询办理结果,请妥善保存。
5、如果您的来信内容和回复意见可以公开,那么您的来信及回复意见将在本网站中向社会公开。
6、对《信访条例》所规定的不予受理内容,本信箱不予受理。
7、您需承担因您的信件内容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8、本须知由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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