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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呼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标准、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交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计划;组织拟定全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规和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承担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出租车、汽车驾培、租赁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四、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养护,监督管理路政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负责政府还贷收费公路管理工作,并对经营性收费公路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研究提出用于交通事业的财政性资金和专项资金收支预算建议;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责任。指导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导各旗县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公共交通(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

  九、组织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技术支持: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471-2212031         邮编: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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